Thursday, December 8, 2011

环绕在《那些年》的新年

2012年。聚了四个月的感觉,到了释放的时间。

该死的年终报告,让我的圣诞节和跨年充满了战斗的火药味。交报告日从原本的9日突然改去12日,干,那有人愿意把打仗的日子延长的。

前阵子在登加楼的生活,很写意,也很充实。如果没有那讨人厌的年终报告,我已经在“世外桃源”的境界了。

回忆起从登加楼回来的日子,隐隐约约闪过都是在赶啊赶、赶啊赶得画面。赶了一阵子,

就到了2012年了。


说真的,我有一点害怕今年。如果一切顺利,那今年就是我踏入社会的第一年。因为如果我毕业后不立刻找工作,我妈会宰了我。我当然希望可以自力更生,但是我内心的深处一直存在着去欧洲国家旅行的盼望。毕竟,现实是很残酷的,家里状况是无法让我达到这个愿望。有些班上的朋友已经在计划着集体毕业旅行了,我想象了当时的画面,总觉得当时的我应该会推掉吧。

总之,我已经靠近找工作的年份了。

混了4年,读了一堆的研究报告、打了几万个字、考了好多次试、上了好多的课、给了好多的钱,但还是觉得没学到什么。教授每一次都提醒我们,我们需要更上一层楼,但同时也安慰我们,知识已经悄悄地进入我们的脑细胞了。而我总觉得,真的没学到什么。

以前总是憧憬读学位,总是认为在我读完学位的那一天,我将是把自己的知识提升到比普通人更深的层次,跟现在的感觉比起来,真是相差一万八千里。感觉跟第一年进入大学时一样的,简称叫做

烂。透。了。


不过,感谢上帝,我还有当菜鸟的觉悟。

感谢耶稣,我相信一切都掌握在你手上。



年轻,就必须装备挫折和挨骂的本能,否则一定死得很惨。


菜鸟。嗯。就是菜鸟。而我说的菜鸟,是很多方面的菜鸟。

包括感情上的菜鸟。

我自认没有这样的魅力,人生中也没有出现过能够去欣赏我仅有那一点点魅力的人。这些年来,我喜欢过的女生,都认为顶多能够做“还过得去的异性朋友”,当中大多数都很坦白的告诉我,我们比较适合当朋友,还不想恋爱的理由,后来却看到她们小两口牵着手走在街上。

好烂!干!不过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吧~ 认真想想,其实我的眼光很不错,喜欢的都是很有眼光很好的女生,因为她们没有看上我。

我不是自嘲,不是自卑,而是一种反省。我不难过,也厌倦了难过。一个人生道路上走了24年的男人,如果还像国中时代那样被心里面的影子操控自己的感情,就怎样也长不大了。

成长是很现实的,因为它会很无情的跟着时间走,你怎么拉着它、拖着它、赖着它,总有一天,你必须跟上它的步伐。成长的过程中,你必须背起“成熟”的觉悟,而它的基本条件,就是要学会了解自己,才能够去改正不成熟的地方。

24年了。我发现我比任何人都想进入一段感情生活,但是过了24年,却在看着同年龄层的朋友,一个一个牵起别人的手。

24年了,我发现我几乎尝试过每一种被女孩甩的方法。当面被拒绝、从暧昧到没下文、喜欢的人被朋友追走、追到一半杀出一个程咬金、被利用、还没开始就失去希望等等的遭遇。也许,我还欠没有经历过“参加沈佳仪的婚礼”那种方法。

24年了,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我不会追女生,也不懂得该如何追。有些幽默的长辈们,都时常带着一副口吻说:“长得帅哦~ 倒追你的女子一定不少吧!!”;有些滑稽的朋友们也会说:“音乐玩的不错哦,拿来泡妞一定有收获哦!”。

以前“年少无知”,抱了不少希望。到现在,终于了解了真相,而且还可以用流行的网词来表达,就叫做:

认真你就输了。


最后一次喜欢的她,呆呆的喜欢她,也就这样过了一年。越看着她,就觉得她越闪亮;越听着她的声音,就觉得她的声音越清脆。

这让我感叹,女孩一旦成熟起来,展现的魅力和美丽,使无人能够抵挡的。就好象《那些年》里面的台词:“成长,最残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远比同年龄的男孩成熟。而女孩的成熟。没有一个男孩招架的住。

幼稚的我,将这个画面想像成一个天枰,也属于我的另一头,怎么做也无法达到和她一样的水平。

我还是以往如常一样,幼稚、爱现、乱说话、没品味。

那天,在麦当劳看着她的脸,我不禁惭愧自己到底有什么资格配得起她。

我每次都期望她能够依赖我多一点,过后发现原来自己更本没有让她依赖的素质。

我能够做到的,仅仅只是让她“知道我喜欢你”,却无法到达她你说出“我喜欢你”。

说起来我也真没用,只会偷偷看着她,被别人发现也不知道。虽然,我很赞成你的建议,但是当时我真的不知道除了看着你,我还能够做些什么。

所以,我输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真的是被未来压力所影响,我觉得你在她在我心中的影子,逐渐的在消失。

我们曾约过的那一天,我一个人,呆呆的看了三场电影。我经历了一生人中最悲哀的寂寞感。

跨年的那一晚,我拨了六次没有接通的电话。我经历了一生中最苦涩的落寞感。

其实这些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我却无法控制心里那份难受。

如果这里这么幸运,有女性读者,而且那么刚好,有人正在追着你,希望你们了解:

有时候,在他的心中,看电影不是那场电影好不好看,重点是和谁一起看。

有时候,在他的心中,拨电话不是那通电话有没有意义,重点是接通的人是谁。

有时候,在他的心中,心里难受不是可以不可以解决,重点是为了谁而难受。


结果,我还是输了。

当然,这种“输”,不是比较的“输”,而是“输”给了叫做“想法差异”的东西,输给了“错过”。



或许,我们没有平行时空下的约定,也许她根本不羡慕。

叹了叹气,回想起有个朋友告诉过我:“很多东西,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现在我明白了。

在一起,果然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算数。




所以,我好喜欢《那些年》这首歌。
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得女孩》还真是好看,看了书再看电影,感触会比较深。

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来自新家的讯息

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都没在这里留下文字了。

对,就只是没有写些东西而已。看看了日期,天啊,2011年3月到现在,都没劲写些什么,不过到处去看别人的部落格倒是勤劳的很。


原因吗?

也许是我搬家了,正确来说,是搬部落格了。

搬部落格的原因?

纯粹好玩有一半,试着寻找更好的地方有一半。我搬到了一个可以观察很多有趣的图画的地方,一个比这里更加可以写出内心世界的地方。

其实也没差吧?反正,这个部落格也没什么读者。不,正确来说,


这个部落格,有读者吗?


如果没有读者,那我干嘛在这里解释这么多?
呵呵,偶尔让自己精神分裂一下也好。


不过,在新的地方,也是一样。我没有设定让它有吸引读者的空间,也没有必要让别人看见的空间。

我想,很多人如果知道了,想必也会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调侃说:“你到底有没有‘部落格是给别人看’的常识?”


对不起,我的部落格就是没有读者而特别。好听就叫做‘特别’,现实就是叫做‘无聊’。不过我喜欢这样的部落格,因为它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就是没有让人产生兴趣来看看的力量,而且就算看到了,也没有再看下去的吸引力。

这部落格的主人,就是这样无聊的人,无聊了23年的人。无聊到一个地步,让他走过了无数的经历,却没有一个绚烂的那一段,也没有一个可以分享这些经历的对象。

所以他内心的一大半,已经放弃了。

剩下的部分依然相信着盼望,因为是上帝的恩典,教导了他爱的真谛,知道耶稣是掌管明天的神。所以他还在学习,将这小部分,慢慢充满那一大半。


就因为这小部分,我知道我不应该再从容自己有太过低潮的痕迹,所以选择了搬家。这不是逃避,而是转变了。

这样,映入眼底的就会是更好的的世界吧。







Monday, March 28, 2011

填空白

我还想不到题目。
狐狸,性感,看到的就废一下,推荐一个题目吧。

《 》
思念来袭,只吹向一方,
让寒冷的夜晚,失去了以往的温度。
受寒的心房,没有了主人,
只剩下脆弱的墙壁,抵挡着微凉的对白。
重复互相挣扎的画面,
看见对方岁月蹉跎的痕迹,却看不见自我摧残的伤痕。
日子久了,对白失去了仅有的温度,
变成了冰冷的语言,断绝了思念的养分。
没有了养分,就渐渐睡去,就渐渐枯去。
临终那刻,依然感叹着、感慨着,
究竟它的诞生,是一场意外,还是寂寞的结晶。
无数寒冷的夜晚,无数孤独的深思,
也解答不了这个充满疑问的结局;
这个再见也说不了的结局。
心房没有赢,因为它也只剩下平冷的结局。
只希望你看见,不希望你明白。
因为很多期待,没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


这城市,存在着太多的寂寞。

Sunday, February 13, 2011

写给你的。情人节快乐

我想对你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主题。

回想起与你相遇的第一天,不太好意思,初次见面就说了那么冷的笑话。出乎意料外的笑场,其实让我感到有点成就感。而现在回忆起来,闪过你在咯咯笑的画面,却让我感到一丝温暖。

你的笑容,真的很好看。逗你笑,蛮开心的。

我想,如果再次看见你站在我面前,轻轻地对着我微笑,我也许会保持不了说话的节奏了。

说真的,我也没有想过听见你的声音,我会是那么紧张。你拒绝我的那一刻,我现在也不敢声称我用着的是平时的语气。

想起来,

你好像问过我,喜欢你是什么理由。

给了你什么答案,我真的忘了,因为我只记得我当时蛮紧张的。

最近,我看到有人写的一个故事,总让我觉得这是浮现的答案。



有一天,女孩问男孩:“你可以告诉我你爱我的理由吗?”

男孩回答说: “就没有什么理由啦。”

女孩听了很生气,又吵又嚷的,男孩只好想了想再说:
“因为你有水汪汪的眼睛,因为你有飘逸的长发,因为你有嫩嫩的面孔,和可爱的样子,所以我爱你。”

女孩很满足的接受了。

过了几天,女孩发生了车祸,脸部严重烧伤,入了医院。

男孩来探望她时,站在她的病床旁边,他说:

“因为你的车祸,你失去了水汪汪的眼睛,我不爱你了;你失去了飘逸的长发,我不爱你了;你失去嫩嫩的面孔,我不爱你了;你没有可爱的样子,我不爱你了。

如果爱你是单靠这些理由,那我宁愿不要任何理由。”



我不能说爱你,因为我不曾证明过。但是,我相信如果你会有问我的这一天,我也会告诉你最后的那个答案。

不过,不会发生的事,说出来也没有意义了。



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取自圣经的故事,就是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第七天,他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人类-男人,也就是亚当。由于上帝看到男人寂寞,便使他沉睡,拿走了他身上的一根肋骨,造了女人,也就是夏娃,也是亚当心爱的妻子。有人说,所以当男人失去自己心爱的她时,胸口就会感觉到一种喘不过气的疼痛,因为,他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

虽然感到奇怪,但我不想否认,我想起你时,感觉到的胸口疼痛。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希望手机银幕上出现的名字,会是你的名字;我有多希望拿起电话来听的时候,听到的会是你的声音;我有多希望看电影的时候,把头转一边就会看到你的侧面;我有多希望当我无聊讲冷笑话的时候,会听见你的笑声;我有多希望我闲来弹钢琴的时候,有你在旁边指指点点也好;我有多希望,我看见的每一个笑话,能够和你分享;我有多希望,我可以成为你压力的出气筒;我有多希望,我可以有资格劝你要定时吃饭;我有多希望,在每一年的2月14日里,我可以把花送给你;我有多希望当我有机会坐在靠近你的海滩时,坐在我旁边的会是那个已被夕阳泛红的你。

我有太多太多的希望,造成我太多太多的失望。不过我要谢谢你给我的功课。太过幼稚的妄想,是应该被阻止的。


在那一天,那个你爱,也爱着你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已经出现了,我都希望你能看见幸福的彩虹。

做人不需要100%的完美,因为这个标准除了神之外是没有人能够达到的。要超过100%,其实只要两个人的50%,就能达到所谓的100%了。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加法,真实是需要努力的,而我靠的是100%的天父。不过,在我的眼中,你不会是100%,但绝对是两倍你认为你自己的巴仙率。

所以,让我看见你可以当个杰出的医生。这条路虽然艰辛漫长,只希望你不要放弃,觉得很辛苦时,就发个牢骚、看一看海。虽然我这举动不会有什么作用,但是我还是会暗中为你加油打气。至到有一天,当我透过朋友得知你在那一家医院上班时,我可以扬起嘴角,心中为你感到高兴。
我明白,再次邀你出来逛街看个电影已经不太可能了。万一我有一天又想太多了,请你不要介意,就麻烦你用冷淡一点的语气拒绝我就可以了。

我没有后悔喜欢你、没有后悔认识你、没有后悔想念着你。曾经遗憾过的,我会用时间把它们往心里深处埋起来。我们有着一些相同的朋友,见面还是有可能的,再次看见你会是我的血清素(serotonin),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但是,对你来说,我保持“依然是朋友”的态度,会比较舒适吧。

你会是我最后一个喜欢上的人。说起来尴尬,因为我也曾经在这里写过。不过,也是时候学着坚持和放手了。中学时,有朋友告诉我,不需要在中学时代选择喜欢的人,等到大学时慢慢选择;大学了,有人又告诉我,不需要在大学时代选择喜欢的人,等到工作时慢慢选择;最近,有人告诉我,不需要再工作时代选择喜欢的人(虽然他不反对),等到有钱有车时慢慢选择。
耐人寻味的是,告诉我这个想法的其中一个人,大学第一年就交了女朋友。

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是没有错,但现在,我选择了放手。

但是我依然没有后悔过曾经选择了你。但是你没有选择我,我倒要称赞你,因为你的选择是对的。

所以,我也选择情人节让我在你手机的存在变得沉默,因为你需要的不是我的文字,而是那个你想念的人。我选择的沉默,如果能够为你换来笑容,对我来说,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现在正下着雨,正好代替了我失去的眼泪。写得好像太长了,原谅我长气,我不知道你可以读懂多少,但是希望你拥有温馨的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