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是这么的爱着他。
原来,就算他人在外国,你对他的思念,是不会被一个天空,一片海洋的距离有丝毫减落。
原来,他的痕迹在你的心中,尽然是那么明显清澈。
原来,我在你的视觉里,只有脚印。
原来,我从喜欢你到爱上你,是我的不归路。
我喜欢看着你弹琴的样子,听着你清脆的琴声,叫着你的名字,写着对你的思念,想着你的背影,爱着你的享受。可惜,只有我看,我听,我叫,我写,我 想,我爱,是不能成为感动你的材料,反而是一种纠缠。我喜欢星期三看到你,星期五见到你,星期日找到你,平时遇到你。可惜,只有我看,我见,我找,我遇, 是不能成为爱萌的行动,反而是一种执著。
我喜欢着你,你却爱着他,那么,照理来说,应该放手的人,是我吧。周杰伦有一首歌,《安静》里面唱到“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让我感受到这首歌真正的感情,放弃你,感觉很伟大,但也是可以造成我窒息的武器。
学着放手,我已经试过,尝过,甚至哭过,当我发现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有同样的反应,我才晓得,我那颗被无数次割过的心,从来没有好过。你表现得太过明白,我还是一样痛,心如刀割的感觉,挥洒不去。
我知道我不会得到机会,因为想要对你说“我喜欢你”的,是我的心。一颗残旧破烂的心,说爱你,微不足道,说喜欢你,比上不足。
我不要你看见、听见我的心碎,因为那个声音,既小声,又烦躁。我不想它有一点点的污迹,沾到你的任何一方,因为你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么美。
也许你会笑我自大,但我很想说,为了你那灿烂的笑,拥有你我可以也不要。我知道,爱你不是占有你,让你得到来自他给的幸福,你也可以得到我默默地祝福。
欲见姑娘心思里,只见你处思君中
本应将意传姑娘,得知之君非本尊
心碎之声可闻之,庆幸姑娘永不知
天下名花皆有主,唯独孤草风里吹
对不起,我爱你。只要你有时记得我就好了。
原来,就像我曾经说过的一样,我的爱情已死去,再也没有复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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