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7月 19 号, 星期天去了聚会后便和一班会友吃个午餐。
午餐是小事,可是竟然让我看到一起不知该叹气、还是偷笑得车祸。
就在下午一点左右,在shamelin一带,虽然不是第一目击者,但单单旁观都可以想象了。
有图为证:
这个就是当事人。。。不,当事“车”。。。或者凶手。。。不,凶“车”:
这个就是可怜的受害“车”或者死“车”:
当事“车”和受害“车”的“案发现场”和“犯罪现场”:
受害“车”和当事“车”的家属:
说真的,如果这起车祸发生在我身上,我都会震惊。幸亏只有死“车”,没有死者。
试想想看,有一天你在平凡的工业区驾着车,原本带着轻松的心情和自己的爱人或朋友之类出来吃个午餐,看见十字路口便慢慢的煞车欲将车速减弱,当你几乎完美的停下时,
突然间,
九点钟方向有一辆老爷车以很快的速度冲出来,可能你正要喃喃自语批评驾驶者时,摆在你眼前竟然是失控的车子,朝向你前右方的电灯柱去。
一般上,人的第一反应是开始睁大眼睛,可能会抓紧方向盘,踩着煞车,想象着下一个画面。
结果,对方的车果然撞上了电灯柱。
正当你想因为没撞上自己而松一口气时,进入眼帘的画面是开始倾斜的电灯柱,电灯柱因为承受不了撞击而开始失去平衡,倒向柱根最脆弱和重心点的方向,而那该死的方向竟然是朝着你。
可能你才开始喊出话来,电灯柱已经和你的爱车发生亲密接触,响亮的撞击声让你毫不犹豫的认为你的爱车已经不如当初了。接着你会愣个几秒,庆幸电灯柱没有直接朝你的头上挥来,然后可能会转个头,检查车上的情况。
你就很肯定的告诉自己:“车祸了。”
很“衰”吧,明明撞的不是你,却偏偏遭殃。有时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机率再小的风险,我们也不能轻易忽视,这或许是向我身为医疗系学生的一种提醒吧。
不知道在国外身为医疗系学生的你,也是不是有同感呢?或许你已经有很强的爱心,都很看重所有的病人了。想告诉你,你的爱心永远是我最敬佩的。
马路如虎口咧!!自己也撞过车,所以真的要小心。愿上帝保守我们的平安。
1 comment:
可以知道那在外国的是谁吗?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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